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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职务侵占还是贪污——从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原党组书记、厅长肖铮案说起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10日     点击数:

基本案情:

肖铮,男,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甘肃省辐射环境监理站(以下简称“省辐射监理站”)站长,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局(以下简称“省核与辐射安全局”)局长,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主任,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等职。

贪污罪。2003年2月,省辐射监理站为规避将辐射监测等收费全额上缴财政,决定成立甘肃陇清辐射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陇清公司”)。2008年11月至2010年10月,肖铮利用担任省核与辐射安全局(原省辐射监理站)局长、陇清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指使并伙同时任省核与辐射安全局、陇清公司会计李某某(另案处理),以虚报劳务费、会议费、咨询费等方式,先后多次从陇清公司套取公款共计1098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并据为己有,其中肖铮侵吞983万元,李某某侵吞115万元。

受贿罪。2014年至2020年,肖铮利用担任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249万余元。

查处过程:

立案审查调查。2020年9月2日,经甘肃省委批准,甘肃省纪委监委对肖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党纪政务处分。2020年11月27日,经甘肃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甘肃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肖铮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移送审查起诉。2020年11月27日,甘肃省监委将肖铮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移送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交由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提起公诉。2021年1月25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肖铮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一审判决。2022年11月21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肖铮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8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10万元。判决现已生效。(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23-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