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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国际合作处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8月18日     点击数:

科技与国际合作处负责科技项目管理、科技成果管理、创新平台建设、专利及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组织开展国际合作、学术交流和外事管理工作,指导编辑部业务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编制所科技发展规划和制定各项科技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2、负责组织科技项目与任务的策划、论证、申报与立项。

3、负责科技项目的管理, 组织协调、沟通联络和跟踪监督项目的实施及考评工作。

4、负责全所纵向科技成果的验收、登记、奖励申报等各项事宜。

5、负责科技经费计划管理与统计工作。

6、负责草拟科技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7、负责纵向科技项目与成果的保密管理工作。

8、负责重点实验室、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9、负责并指导标准立项和申报的相关工作。

10、负责所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11、负责我所相关学会、协会或委员会的管理与科普工作。

12、负责组织开展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学术交流活动。

13、负责国际及港澳台合作与外事工作及因公出国的审批办理手续和因公护照的管理工作。

14、指导编辑部开展相关工作。

15、承办所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技与国际合作处管理人员8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2名,其他工作人员5名。

办公室电话(传真):0592-2195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