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海洋三所 > 三所概况 > 历史发展
1958年8月,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委员会决定设立福建海洋研究所,由厦门大学会同福建省水产局负责筹备。1959年8月,福建省科学委员会复函厦门大学党委,同意由福建省科学分院和厦门大学合办;11月,福建海洋研究所海洋生物研究室举行成立大会,标志着福建海洋研究所正式组建成立。
1961年11月,华东局科委决定,福建海洋研究所受华东分院和福建省科委双重领导。
1962年5月,中国科学院批准中科院福建分院海洋研究所更名为中科院华东海洋研究所。
1965年10月,国家科委批复,同意将中科院华东海洋研究所移交国家海洋局领导管理。12月,中科院华东分院和国家海洋完成交接,并由国家海洋局决定更名为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
2018年9月,中央编办批复,同意将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划入自然资源部,并命名为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