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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负责财务管理、预决算管理和会计核算等财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起草和执行单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以及相关的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制度。
2.负责管理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对科学事业经费、基建经费、专项经费和横向经费等各项经费进行财务核算、管理和监督。
3.负责组织编制单位部门预算,监督各项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执行,组织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4.负责组织编制单位部门决算和财务报告,对单位经费的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5.负责及时分析与掌握单位的财务状况,为单位的管理决策提供准确、快捷的财务信息。
6.负责内部资金管理,合理运作资金存量,提高资金运作效率。
7.负责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资产的账实核对,配合资产清查工作。
8.负责各种税款的申报和缴纳,根据有关政策办理减免税的相关手续。
9.负责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工作。
10.协助单位所属经济实体的财务管理、经费核算和财务监督工作。
11.承办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财务处现有管理人员7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核算会计4名,出纳1名。辅助人员2名,其中核算会计1名,出纳1名。